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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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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计划

文章发布于:2023-02-03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含浦大道13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含浦大道139号。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为40个。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600人,具体分类别、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注:

1.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2.普通招生对象包括: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3.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20人,在招生的40个专业中招生。

4.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30人,可在40个专业中进行选择,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组录取计划,调剂专业录取,详见附件。

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表。

上述单列的退役军人、社会人员、特长生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转为录取普通学生。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8日。

第十三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普通类考生可选择一个专业组内的1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考生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调剂。

第十四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五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的身份认定,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

1. 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扫描后于2023年2月21日24时前以电子邮件发送到hngyzsj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社会人员+姓名+报考专业”,例:社会人员+张三+数控技术。

2.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第十六条 职业技能特长生认定。含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特长考生如跨对口专业录取,则不能享受对应的综合成绩优惠条件。考生请将获奖证明材料扫描后于2023年2月21日24时以电子邮件发送到hngyzsj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技能特长生+姓名+报考专业”,例:技能特长生+张三+数控技术。

第十七条 体育与艺术特长生身份认定。(1)网上审核。2023年2月21日24时前将个人资料(单招报名页面截图、身份证、相应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本人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诚信承诺书电子档)打包以电子邮件发送到hngyzsjyc@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均命名为“体育艺术特长生+姓名+报考专业”,例:体育艺术特长生+张三+数控技术。学校将对体育与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合格后方能参加特长生测试,报名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回复;(2)现场审核。考生于考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书、诚信承诺书原件,一寸彩色寸照、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到特长生测试考场现场接受审核。

第十八条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技能竞赛特长生、体育与艺术特长生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缴费:2023年3月4日—5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hunangy.com/zjc/

第二十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缴费完成后于2023年3月9日—10日,具体方法详见学校招生网,网址:http://www.hunangy.com/zjc/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的考生可联系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731-82946177,无法完成准考证打印的可以咨询学校教务处,联系电话:0731-82946179】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如我校第一志愿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具体的考试安排及各类别考试大纲将公布在学校招生网。

第二十三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社会人员,体育艺术特长生,免试生。

第二十四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五条 考试内容: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成绩之和(不计补考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其中笔试240分,面试60分。笔试部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有关基础知识、职业发展潜能、科技常识、数理逻辑及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面试部分重点测试考生的有关综合素质。

2.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参加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形式:笔试(闭卷);总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其中笔试240分,面试60分。笔试部分学校将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相关专业特色,分专业组重点测试考生职业技能情况、职业发展潜能能、科技常识、数理逻辑及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面试部分重点测试考生的有关综合素质。

3.社会人员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总分300分,其中笔试240分,面试60分。笔试部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有关基础知识、职业发展潜能、科技常识、数理逻辑及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面试部分重点测试考生的有关综合素质。

4.体艺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专项测试

考试科目及总成绩计算办法详见《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体育艺术特长生单招方案》。

5.免试生

根据湖南省统一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6.职业技能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在校学期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类别认定及高中学业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数据为依据,如报名数据与事实情况不符,考生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报名点认定方可改变,如无法提供材料及认定结果,则以报名数据为准。没有学业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生必须按照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测试,并按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 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是在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参考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

第二十八条 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 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考生均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类别考生录取方法。

1.普通类考生

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专业所对应专业组内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2.退役军人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3.社会人员(除退役军人外的其他社会人员)

根据该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4.体艺特长生

根据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折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湖南省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第三十条 总成绩相同时,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无学考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一条 设置合格标准。学校根据人才选拔要求,设置录取合格标准,对于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填报虚假高考报名信息;

2.经查实存在考试作弊行为;

3.未按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

第三十三条 通过学校招生网站(http://www.hunangy.com/zjc/)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十四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六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七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2946125。

第八章 附录

第三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083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unangy.com/zjc/

招生咨询电话:0731-82946177

招生咨询邮箱:hngyzsjyc@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2946177(招就处)  0731-82946125(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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